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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江集团救援队成功参与处置液化气槽车起火事故!

发布时间:2023-08-07  作者:海江集团

海江集团成功处置液化气槽车起火事故


       8月3日,海江集团救援队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的指挥下,参与处置了一起液化气槽车起火事故,避免了次生灾害发生。


        8月3日下午1点49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秦滨高速红旗路互通立交附近处一辆液化气槽车因碰撞发生泄漏起火事故,现场无人员伤亡。海江集团救援队接到任务后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各部门进行处置。


 

        根据现场情况,海江集团救援队员配合应急救援天津石化队、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了冷却着火罐车尾部操作箱和侧面罐体的救援方式,并协助交管部门对事故路实施车辆分流、人员疏散等工作。



        8月4日7时54分,现场明火自行熄灭。海江集团救援队协同消防部门侦查发现,罐车尾部气相阀、液相阀、增压阀、放空阀、紧急切断阀等阀门均已损坏。

 

        8月4日9点37分,经过20余小时,在救援天津石化队、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及海江集团救援队等多部门的共同奋战下,现场火势最终被完全扑灭。


 

        13时20分,残液排放完毕。事故造成货车驾驶员受伤,无生命危险。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的指挥下,海江集团救援队圆满完成处置任务。


此次事故引发的教训再次敲响危化品运输车安全行车的警钟。

以下安全行车知识请一定牢记!

危化品运输车安全行车知识:

        1.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时要专人准专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运输剧毒、易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和定位系统。

        3.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带病上路。同时要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齐全。运输途中要加强检查,警惕危险化学品泄漏。由于行车中车辆颠簸震动,容易造成包装破损,发生事故。

        4.危险化学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

        5.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6.卸后清厢。危险化学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化学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